學習平平,外文還行的阿成,好想出國念書,讓爸媽看看,什麼叫大器晚成,什麼叫眾志成城。
最終,在阿成努力不懈地遊說下,阿成的爸媽,果斷找了遊學代辦業者,迅速簽約、爽快付錢,打完收工,坐等通知。
果然,不出意外的話,就要出意外了。
沒錯,隨著新冠病毒疫情爆發,各國為避免疾病的傳染,紛紛禁止海外遊客入境。遊學代辦業者通知阿成,因為疫情的關係,必須要等海外學校開放校園後,才能確定前往海外遊學的時間。
然而,阿成因為大學畢業,兵單非常準時地來了。若是不出國,就要先報國。
阿成與爸媽商量後,毅然決定解除遊學契約。
遊學代辦業者卻回覆,解約必須依外國學校規定,扣款百分之二十五的學費。金主阿成爸媽,本想摸摸鼻子認賠。
但,俗話說得好,沒有比較,沒有傷害。
阿成媽跟鄰居聊天時發現,隔壁條街王媽媽的女兒小潔,也是報名同一間外國學校,當時是小潔自己申請學校,同樣遇到疫情無法出國遊學,卻順利爭取到全額退款。
是可忍,孰不可忍,阿成媽索討全部學費的鬥志值終於加到滿點,決定找律師諮詢,捍衛自身權益。
其實教育部已經針對海外旅遊學習定型化契約,公告「海外旅遊學習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如有違反,該契約條款就會歸於無效。其中該事項第21點第1項有提到,遊學行程還沒開始前,因交通阻絕、政府命令無法前往,或是前往該國有危害學生們的生命、身體、健康等情況,遊學代辦業者跟學生都可以解除契約。至於費用部分,只能扣除「必要費用」,其餘都必須要退還給學生。而像阿成這種遇到疫情,外國都禁止入境了,自然可以解除契約,拿回扣除必要費用後所剩餘的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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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遊學契約、定型化契約、出國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