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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金宅砸大錢卻沒抽到神裝─遊戲公司有無責任?

國際知名的韓國女團BLACKPINK成員Jisoo,私底下是熱愛打電動的課金宅,而國際不知名的阿成也是。

遊戲的世界裡,有人靠努力,有人靠智力,阿成靠的是新台幣。

網路遊戲,普遍存在讓玩家躍躍欲試、如癡如狂的「機率型」商品。但是在民國112年以前,都沒有要求遊戲商公布抽獎機率的具體規範。玩家們為了擺脫現實世界的平凡,追求遊戲國度裡的尊爵不凡,往往樂此不疲地刷卡、抽牌、洗裝備。

抽牌一時爽,一直抽牌一直爽,阿成竟花光一年積蓄,卻沒抽到心儀角色、裝備,月底還吃不起真爽泡麵。阿成越想越生氣,決定詢問律師有沒有辦法可以懲罰這種不老實的遊戲商。

有位電競遊戲直播主,在民國109年到110年之間,斥資新台幣414萬餘元,只為了驗證某遊戲官方宣稱傳說「紫布」的合成成功率是否為10%。最終,其個人實測結果,台灣「紫布」合成成功率僅有4.4%,與官方所說與他國均10%的機率,並不相符。該直播主便號召鄉民,一起促使轉蛋法上路,貫徹「宅宅的快樂,宅宅自己守護」的理念。

行政院數位發展部,於民國112年1月1日起,公布生效「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明定機會型中獎商品或活動機率透明化,將俗稱的轉蛋法加以落實。歸納來說,遊戲業者必須:1.公布中獎機率、2.告知中獎機率定義、3.只要涉及付費購買的遊戲商品(不論直接、間接取得或需支付部分或全部費用),都必須揭露機率、4.統一揭露機率方式為數字百分比。

也就是說,下次抽卡、抽裝時,發現遊戲內如果沒有公布中獎機率,就可以直接市話撥打「1950」,向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進行消費申訴。讓主管機關對不守規矩的遊戲業者,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56條之1規定,處以連續罰鍰到業者改正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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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課金宅、網路遊戲、轉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