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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索討孝親費─扶養義務知多少?

阿成目前在傳產業領著不高的月薪2萬8,但跟父母同住,主要娛樂是宅在家裡打電動,生活也算還過得去;阿成哥哥好一點,在南科工作,月薪雖有7萬,但是妻管嚴,又有兩個嗷嗷待哺的小孩要養,每月自己可掌握的零用錢只有1萬。阿成爸媽提早退休,除了自住的房子之外,阿成爸還是包租公,有一間市區小套房租給別人,每月退休金加租金等被動收入有6萬元。

阿成爸媽不小心遇到投資詐騙,被騙走了上百萬的存款,每天唉聲嘆氣、怨天怨地,所以開始要求住家裡的阿成,每月孝敬父母1萬。至於阿成哥,已有家室,阿成爸媽不好開口。

阿成心好累。每月只剩1萬8,工作沒力,感情沒戲,課金還缺MONEY。阿成想著,難道我人生就要黯淡過下去? 法律上扶養父母的義務究竟是如何呢? 阿成決定諮詢律師。

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阿成爸媽沒有資產、財力維持自身生活,即使阿成爸媽年紀未滿65歲、身體硬朗還能工作,就算阿成本身經濟條件不佳,阿成還是得扶養爸媽。但阿成並不孤單,阿成還有哥哥一起分擔。

但若阿成爸媽名下還有額外可變現的郊區大別墅或市區小套房,甚至股票、基金、存款等,法院會認為阿成爸媽有資力足以維持兩人生活,無受扶養之必要。又或是,阿成小時候,若曾被爸媽虐待、不聞不問或遺棄等情形,阿成可以此主張減輕或免除扶養爸媽的義務。

假設依照法律阿成非養不可,法院通常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的年度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來斟酌扶養費用,而且會按兄弟姊妹的人數、經濟能力來分擔扶養義務。

目前阿成爸媽因每個月有退休金加租金等被動收入6萬元,還有一間市區小套房可以變現,有資力可維持正常生活開銷,法律上應無受子女扶養的必要,但子女依其孝心在能負擔的範圍內孝敬父母,也是美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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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扶養父母、扶養義務、孝親費